通知公告

关于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相关注意事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6-12-22 浏览次数:

各院系:

根据《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相关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的通知发给大家,请按通知要求审核办理转专业。

一、申请条件

1.本次转专业仅针对2016学生,原则上其他年级学生不可申请。

2.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转专业机会,已转过专业的学生本次不可重复申请

3.学生只能申请在相同录取批次内转专业,不可跨批次。

4.三校生不可转专业。

5.文科类与理科类、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可互转。各专业所属性质详见《专业种类一览表》(附件1,其中:文理兼收类专业申请转入理科类专业的,其高考录检表中的“考生科类”应为“理工”。

二、申请流程

(一)各院系(除中德、远景外)

1.请有转专业意向且确需转专业后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,于20161226日-20173117:00之前(节假日除外),自备有家长签名字样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《转专业审批表》(附件24份后,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,转专业手续签字盖章完成至转出专业系主任意见一栏止(即此栏之后的手续暂不办理),交由转入专业系主任处暂存

2.请各转入专业系主任在20173617:00之前,对申请转入本院系的所有学生转专业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处理。审核通过的,在转入专业系主任意见一栏签署意见、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,请教学秘书统一报送材料至教务处。审核未通过的,其材料由各院系自行处理并告知学生本人。

(二)中德学院

    1.请有转专业意向且确需转专业后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,于20161226日-20173117:00之前(节假日除外),自备有家长签名字样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《集中转专业学生个人申请表》(附件31份,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,相关人员签字完成后,交由辅导员处暂存。

2.请辅导员在20173617:00之前,统一汇总整理《集中转专业汇总结果审批表》(附件43份后,报送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及签字,最后将附件4、5以及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转专业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。

(三)远景学院

    远景学院的学生,请根据远景学院相关规定,在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,申请和办理转专业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请各院系相关人员,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,做好转专业咨询和审核办理工作。

2.请辅导员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初步的条件审核,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学生申请转专业事宜。

3.请辅导员注意审核学生的《转专业审批表》或《集中转专业学生个人申请表》、有家长签名字样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是否齐全,填写是否正确规范等。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字时,请注明情况属实,已与家长联系等。

4.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编排新辅导员后,请新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编排班级。

5.学生在办理手续中,涉及的相关部门具体地址,详见《各部门办公地址》(附件5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16年12月22日